一、基本要求
(一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
(二)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素质;
(三)符合应聘岗位任职条件要求;
(四)身心健康,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。
二、招聘岗位
(一)检验员(3名)
(二)业务室工作人员(1名)
三、招聘条件
1.年龄22-35周岁(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身体健康,体貌端正,遵纪守法,无不良纪录。
2.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,机械类、电子类、农机类、计算机类、交通管理类专业(退伍士兵持有驾驶证者优先)。
3.C1以上驾驶证,检验员3名具备B2以上驾驶证。(A1、A2驾驶证者优先)
4、业务室工作人员要求熟练掌握操作系统维护工作,熟悉和掌握计算机软硬件,精通局域网的搭建、维护及网络安全知识,网络设备的维护、调试和故障排除处理,熟练运用windows、server2000等数据库的安装、维护和管理。
5、检验员具备熟练的驾驶操作能力、车辆维修知识,熟知各种车辆性能。
6、具备高标准的职业操守、高度的责任心和上进心,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,工作主动性强,耐心细致,吃苦耐劳,有较强的理解、分析、学习能力,独立操作能力,沟通协调能力。
四、工作地点及薪酬待遇
(一)工作地点:南冶站(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)、西关站(莱芜区鹏泉西大街43号)、钢城站(钢城区里辛经济开发区)
(二)薪酬待遇:按照录用后所在单位薪酬制度执行,享有五险一金、国家法定节假日等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。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。
(二)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。
(三)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,调整、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,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。
(四)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、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。除官方发布的人才需求信息外,不招聘其他人员,请提高警惕,谨防受骗。
(五)公司对应聘者所提供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,报名资料恕不退还。
(六)报名额满为止。
公司前身为原莱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检测线,于2005年10月成立莱芜市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,2009年8月更名为原莱芜市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。根据原莱芜市人民政府莱政字【2014】58号文件于2015年12月15日由原莱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正式移交给原莱芜市财政局国资办,2019年4月19日更名为济南莱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,现归属济南市国资委管理。
公司下设南冶、西关、钢城三处站址,主营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、机动车环保检测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服务,承担原莱芜市大中型客货车、小型、微型客货车、摩托车等所有车型的车辆性能检测、环保检测。